事项编号:2025-006
服务类别: 综合服务
服务对象:教工办事
注意事项:
1.“查档对象”、“查档人员”、“查档事由”、“查档内容”、“查档单位意见”等栏目须认真填写。
2.因特殊情况需将人事档案借出使用的,或复制档案材料的,须在“查档事由”、“查档内容”内详细说明。
3.查档单位领导签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效。
4.校内单位所借档案须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校外单位查借阅人事档案由相关职能部门代为申请审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归还。
5.校内部门查档须填写“工号”栏。
查阅人事档案申请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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