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2021-034
服务类别: 综合服务
联系方式:83687423
服务对象:教工办事
收费标准:免费
1.确定入网设备。根据共享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大型仪器设备操作技术的复杂程度及其他实际情况,经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不少于三位)调研论证后,确定本部门开放服务的大型仪器设备;
2.核定收费标准。学院须按照科学定价、统一收费、合理分配的原则,以直接成本核定开放服务收费标准。其中,国家或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有收费标准的,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没有统一标准的,参照同类设备技术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
3.建立收费机制。开放服务大型仪器设备除经教务处核定用于执行学校本科教学任务外,原则上对部门内外、校内外所有用户均实行有偿服务,并根据服务于院内、校内、校外不同的成本情况,参照同类设备收费标准,适度体现对院内、校内开放服务的优惠政策。
共享设备论证、收费标准核定、收费机制确立后,以部门为单位提交入网申请,领导小组组织技术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评定、审核入网设备及其收费标准等情况,审核通过的开放共享仪器设备信息在“太阳成集团tyc33455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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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送样方式)申请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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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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