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2019-016
服务类别: 教学教务
联系方式:83680878
服务对象:教工办事
收费标准:免费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本科教学事故与教学差错认定及处理办法》(太阳成集团tyc33455教字〔2021〕63号)文件规定:
第四条“擅自更改学生成绩,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成绩证明”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
第五条“评阅试卷不按评分标准,擅自提高或压低学生成绩”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第六条“漏登或错登学生成绩,并产生不良影响”认定为教学差错。
为维护教育公平,请任课教师严肃、慎重提请成绩修改。如确有必要修改,请务必按要求提供真实、完备、明晰的支撑材料。
用于修改本科生成绩
1.申请人为任课教师,学院经办人为学院教学办工作人员。
2.须完整填写原/新平时成绩、原/新期中成绩、原/新期末成绩,原/新总成绩,并注明成绩公式。
3.须如实、详细说明修改原因,请勿填写类似“未录入”、“录入错误”等模糊内容。也可在附件中上传修改原因(任课教师签字)。
4.须上传成绩修改支撑材料,包括成绩修改部分涉及的原始记录、考试试卷、评定标准、成绩复核过程记录材料等。支撑材料需成绩评定涉及教师签字。
5.成绩修改申请需要经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学院教学办以及教务处审批。办理结果将在1-2周内将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到申请人。
本科生成绩修改申请
教务处
无
1-2周
网上办理
无
无
无
无
无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