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2020-051
服务类别: 财务服务
联系方式:83687503
服务对象:学生办事,教工办事
收费标准:按国家或学校已审批通过的收费标准或者合同、协议约定金额执行。
已预开中央非税收入票据或者其他收入增值税发票
本流程适用于已经预开中央非税收入票据或其他收入增值税发票后,收到款项,且附件资料齐全需要办理入账手续的情形,包括已通过一网通办办理预开和线下预开两种情况。
1.“预开票据号码”是必填项,可手动填写,也可批量上传。
2.“外单位进款核销代码”和“其他入款款项信息”需至少填写一项。
3.本流程附件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或含有收费项目、收费单价、数量、金额的收费明细表等资料,其中考试报名费、培训费、会议版面费等收费项,在发票上能够体现单价和数量的,则不用另附明细,否则需要附明细或合同等依据。收费标准须经过国家或者学校审批或与合同、协议约定一致。
4.资产处置收入业务需上传国资委会议纪要、含有资产原值、计提折旧金额、处置金额的明细表。
其他收入已预开票据到款入账申请
计划财经处
申请人所在部门或项目负责人
3个工作日内
网上办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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