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2020-107
服务类别: 财务服务
联系方式:83687502
服务对象:教工办事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结余资金使用期限为3年,若3年未使用完,原则上由学校统筹用于所在学院的科研活动直接支出;特殊情况下,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科学技术研究院、计划财经处审批后用于团队科研预研的直接支出。
为提高办事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让师生少跑腿,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延期使用申请无需到计财处办理,科研院、计财处网上审批通过后,线上办理即可完成。
只能在结余资金使用期限满3年后,特殊情况下方可申请结余资金延期使用。
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延期使用申请
计划财经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使用期限满3年后办理
网上办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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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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